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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七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贵安新区服务中心,省直各单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委托清华大学开展第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并下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对象和时间

根据《通知》安排,本期培训目标是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内容以系统的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具体包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示范案例板块。培训对象为区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节能统计员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操作技术人员类人员,分类开设课程。

本期培训为期6个月,即日起至2020115日报名,2020320日开学,920日结业。

二、报名办法和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录“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课堂”项目报名并缴费(网址:http://thjnpx.itsinghua.com,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2后,由清华大学为学员注册统一开学后,学员使用报名时生成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项目网站即可开始学习。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第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学员,可免费参加本期远程培训学习。

三、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加培训的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员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可获得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结业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第六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学员,满足考试要求的,可免费参加本期培训统一考试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本级或下属单位人员报名并参加学习培训其中,各市(州)、贵安新区及所辖县(区)负责本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科(室)至少安排1人参加培训,并动员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直各单位按《贵州省第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名额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各单位新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应优先安排参加培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要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报名时,省本级单位学员的报名入口请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机构”,省属单位请选择“省属高校、卫生机构及其它省属机构”,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学员根据情况选择“市(地区、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本级机构”或“县(县级市、区)级机构”。

各单位各市(州)、贵安新区学习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内容,我局将根据单位地区学员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课堂”网站报名、学习及考试情况直接进行考核


          附件1、贵州省第七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第七期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报名交费指南.docx

          附件3、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须知.docx



20191225


(联系人及电话:郭欣欣,0851-86892250    张 勇,0851-8689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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