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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局印发《贵州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对全国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填报周期、报送方式及时限等进行明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316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于2017年7月印发。               

2017年10月19日,省机关事务局结合国家修订情况和我省实际情况,对《贵州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黔管发〔2017〕7号),并印发省有关单位(部门)、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同时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原《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管发〔2015〕9号)同时废止。               

《实施方案》中删除了“邮政编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煤炭热值”等4个指标;增设了“液化石油气”“充电桩数量”指标和“采暖面积”其中项指标;将“组织机构代码”指标调整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用地面积”指标从基1表调整到基2表;将“编制人数”调整为单独指标。

《实施方案》要求省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一是要结合实际编制/修订《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填报周期、报送方式及时限等,于今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备案;二是要定期对本级和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三是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机制,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抽查,所辖(属)公共机构50家以上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上年度能耗数据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3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我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由省机关事务局统一部署,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机关事务局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三)省委各部门、各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由省机关事务局负责。省委各部门、各单位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二、统计调查内容和对象

(一)统计调查内容: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土地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二)统计调查对象:全省范围内的公共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1.基层表

基层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各单位(部门)基层表直接报送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单位(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基层表由各单位(部门)汇总后,报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2.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由有关单位(部门)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部门)所辖(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报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把关,经单位负责人(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县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对本级和本地区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费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本制度规定。

网络填写报送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1.省委各部门、各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按季度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并于下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局。

省委各部门、各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所属公共机构按季度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由各单位(部门)按季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并于下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局。

2.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及贵安新区服务中心按半年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半年汇总情况于当年7月31日报送省机关事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省机关事务局。

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周期和报表报送时限等统计工作要求,应在符合上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各地方和有关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国家、我省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按年对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等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级以上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级和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公开自身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应符合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以内部文件方式或在官网上发布统计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资料。数据资料可以与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住建、统计等部门共享。

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国家安全等部门根据本制度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公共机构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区可根据需要,在本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改变本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附件:

1.《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基1表)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2表)

3.《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基3表)

4.《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4表)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综1表)

6.《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综2表)

7.《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综3表)

8.《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综4表)

9.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0.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附件1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基1表)

表号:国管节能基1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单位盖章):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001 单位详细名称:

002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3 机构类型:□□□

004 行业代码:□□□□

005单位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县

(市、区、旗)乡( 镇)街(村)门牌号     

007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

008 联系电话: 

010 其他: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需填写其中一项。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填表

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2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2表)

表号:国管节能基2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单位盖章):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009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1


用能人数

102


编制人数

1021


车辆数量

103


其中:汽油车数量

1031


柴油车数量

1032


新能源汽车数量

1033


电消费量

千瓦时

110


费用

111


水消费量

立方米

120


费用

121


煤炭消费量 

130


费用

131


天然气消费量

立方米

140


费用

141


汽油消费量

150


费用

151


其中:车辆用油量

1501


费用

1511


其他用油量

1502


费用

1512


柴油消费量

160


费用

161


其中:车辆用油量

1601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费用

1611


其他用油量

1602


费用

1612


液化石油气消费量

千克

104


费用

1041


热力消费量

吉焦

170


费用

171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180


费用

181


充电桩数量

105


可再生能源应用


其中: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90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装机容量

千瓦

191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装机容量

千瓦

192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


说明: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3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基3表)

表号:国管节能基3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单位盖章):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数据中心名称):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机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1


机柜总数量

210


其中:预留机柜数量

2101


设备总功率

千瓦

220


其中:IT设备功率

千瓦

2201


空气调节设备功率

千瓦

2202


配电及附属设备功率

千瓦

2203


UPS装机容量   

千伏安

230


总用电量

千瓦时

240


其中:IT设备用电量

千瓦时

2401


空气调节设备用电量

千瓦时

2402


配电及附属设备用电量

千瓦时

2403


其他能源消费量( )

吨标准煤

2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1.本报表由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单位,逐一对每个机房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2.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4

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4表)

表号:国管节能基4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单位盖章):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采暖面积

平方米

301


其中:独立供暖面积

平方米

3011


集中供暖面积(按面积收费)

平方米

3012


集中供暖面积(按热量收费)

平方米

3013


采暖天数

302


独立供暖供热能力




热水锅炉热功率

兆瓦

303


蒸汽锅炉蒸发量

吨/小时

304


水消费量

立方米

310


费用

311


电消费量

千瓦时

320


费用

321


煤炭消费量

330


费用

331


天然气消费量

立方米

340


费用

341


柴油消费量

350


费用

351


热力消费量

吉焦

360


费用

361


其他能源消费量( )

吨标准煤

370


费用

37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20年月日

说明:1.本报表由实施采暖的单位对统计年度结束的采暖周期内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如:报2016年数据应填报2015年冬季至2016年春季采暖周期的相关信息。

2.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综1表)

表号:国管节能综1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综合机构名称(盖章):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电话号码: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部门名称

代码

公共机构数量(个)

用地

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

面积(万平方米)

用能

人数(人)

编制

人数(人)

车辆

总量(辆)




汽油

车数量(辆)

柴油

车数量(辆)

新能源

汽车数量(辆)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01










本级公共机构

02










下一级公共机构1

03










下一级公共机构1本级

0301










下二级公共机构1

0302










下二级公共机构2

0303



















下一级公共机构2

04










下一级公共机构2本级

0401










下二级公共机构1

0402




















续表1

煤炭

天然气

消费量

(万千瓦时)

费用

(万元)

消费量

(万立方米)

费用

(万元)

消费量

(吨)

费用

(万元)

消费量

(万立方米)

费用

(万元)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续表2

汽油

柴油

消费总量

(万升)

总费用

(万元)

车辆

用油量

(万升)

费用

(万元)

其他

用油量

(万升)

费用

(万元)

消费

总量

(万升)

总费用

(万元)

车辆

用油量

(万升)

费用

(万元)

其他

用油量

(万升)

费用

(万元)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续表3

液化石油气

热力

其他能源

充电桩数量

(个)

可再生能源应用

消费量(吨)

费用

(万元)

消费量(万吉焦)

费用

(万元)

消费量

(吨标准煤)

费用

(万元)

太阳能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

(千瓦)

地热利用装机容量

(千瓦)

37

38

30

31

32

33

39

34

35

36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 月 日


说明:1.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本表时,应汇总至部门所属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的数据由所属第三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2.县级以上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填写本表时,所辖乡镇级公共机构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3.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6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综2表)


表号:国管节能综2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综合机构名称(盖章):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电话号码: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共机构数量

100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101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用能人数

103











编制人数

1031











车辆总量

104











其中: 汽油车数量

1041











柴油车数量

1042











新能源汽车数量

1043











电消费量

万千瓦时

110











费用

万元

111











水消费量

万立方米

120











费用

万元

121











煤炭消费量 

130











费用

万元

131











天然气消费量

万立方米

140











费用

万元

141











汽油消费总量

万升

150











总费用

万元

151











其中:车辆用油量

万升

1501











费用

万元

1511











其他用油量

万升

1502











费用

万元

1512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柴油消费总量

万升

160











总费用

万元

161











其中:车辆用油量

万升

1601











费用

万元

1611











其他用油量

万升

1602











费用

万元

1612











液化石油气消费量

105











费用

万元

1051











热力消费量

万吉焦

170











费用

万元

171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180











费用

万元

181











充电桩数量

106











可再生能源应用











其中: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90











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

千瓦

191











地热利用装机容量

千瓦

192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本表时,应汇总至部门所属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的数据由所属第三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2.县级以上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填写本表时,所辖乡镇级公共机构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3.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7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综3表)

表号:国管节能综3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综合机构名称(盖章):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电话号码: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机房数量

200











机房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01











机柜总数量

210











设备总功率

万千瓦

220











其中:IT设备功率

万千瓦

2201











空气调节设备功率

万千瓦

2202











配电及附属设备功率

万千瓦

2203











UPS装机容量   

万千伏安

230











总用电量

万千瓦时

240











其中:IT设备用电量

万千瓦时

2401











空气调节设备用电量

万千瓦时

2402











配电及附属设备用电

万千瓦时

2403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250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 月 日


说明: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8

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综4表)

表号:国管节能综4表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综合机构名称(盖章):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79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采暖面积

万平方米

301











其中:独立采暖面积

万平方米

3011











集中供暖面积(按面积收费)

万平方米

3012











集中供暖面积(按热量收费)

万平方米

3013











采暖天数

302











独立供暖供热能力











热水锅炉热功率

兆瓦

303











蒸汽锅炉蒸发量

吨/小时

304











水消费量

万立方米

310











费用

万元

311











电消费量

万千瓦时

320











费用

万元

321











煤炭消费量

330











费用

万元

331











天然气消费量

万立方米

340











费用

万元

341











柴油消费量

万升

350











费用

万元

351











热力消费量

万吉焦

360











费用

万元

361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370











费用

万元

371











电话号码:                              20年月有效期至:2019年7月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 月 日

说明: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9

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公共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详细名称填写本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其中: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5民政;9工商;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

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机构类型填写公共机构分类代码。其中,国家机关和团体组织填写2位代码,第1个□不予填写;事业单位填写3位代码。具体分类代码如下:

01国家机关,02事业单位(其中:021教育事业、022科技事业、023文化事业、024卫生事业、025体育事业、026其他),03团体组织。

行业代码根据本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详见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资料”栏目。

单位地址本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地、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按照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最新代码进行填写。详见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资料”栏目。

联系电话填写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的联系电话。

其他填写租用、合用办公建筑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其中合署办公的单位写明办公区管理单位的名称。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用地面积填写本单位经土地和规划许可用于办公的房屋建筑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填写本单位办公使用的所有建筑面积,职工住宅除外。

用能人数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的日平均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注册)人员以和各类编外工作人员。计算方法:

用能人数=本单位办公区域统计周期内的用能人数总量/统计周期的天数。

编制人数填写本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编制人员数量。

车辆数量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保障公务活动使用的所有公务用车数量。

汽油车数量填写本单位使用车辆中消费汽油的车辆数量。

柴油车数量填写本单位使用车辆中消费柴油的车辆数量。

新能源汽车数量填写本单位使用车辆中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的车辆数量。

电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消费的总电量及费用数据。采集方式有两种:

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

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统计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消费数据。

水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实际用水量及费用数据。水消费量主要包括自来水、自备井供水、桶装水等。

煤炭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煤炭实际消费量及费用数据。

天然气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天然气实际消费量及费用数据。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

一是集中供应和使用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

二是分户购买、使用的,逐户调查和累加各用户消费量和费用。

汽油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办公使用的汽油实际消费量和费用。“其他用油”应填写车辆用油外所需的汽油消费量和费用。

柴油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办公使用的柴油实际消费量和费用。“其他用油”应填写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柴油消费量和费用。

液化石油气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办公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实际消费量和费用。

热力消费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外购热力消费量和费用。热力消费量数据从热量计量装置上获取。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只填写费用。

充电桩数量填写本单位办公区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

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等相关数据。

其他能源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使用的其他能源数据,消费量参照相应折算系数折算成吨标准煤,并在“( )”中填写本制度中未列出的能源的类型。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数据中心机房指本单位专门用于放置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网络传输等IT设备,并有不间断电源、空气调节等保障设备的独立建筑区域。

机房建筑面积填写本单位数据中心机房使用及其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

设备总功率填写数据中心机房各类IT设备总功率、空气调节设备功率、机房配电及附属设备功率的和。


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采暖面积填写本单位办公场所中实施冬季采暖的建筑面积。

独立供暖面积填写本单位办公场所中由本单位独立供暖的建筑面积。

集中采暖面积(按面积收费)填写本单位办公场所中按面积缴纳采暖费用的建筑面积。

集中采暖面积(按热量收费)已安装热计量装置,按热消费量收费的单位,填写热计量收费的建筑面积。

独立供暖供热能力:填写本单位独立供暖的锅炉设备的额定供暖能力。




附件10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其中:1.无烟煤

约6000千卡/千克以上

0.9428千克标准煤/千克

2.炼焦烟煤

约6000千卡/千克以上

0.9千克标准煤/千克

3.一般烟煤

约4500-5500千卡/千克

0.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4.褐煤

约2500-3500千卡/千克

0.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洗精煤(用于炼焦)

约6000千卡/千克以上

0.9千克标准煤/千克

其他洗煤

约 2500-6000千卡/千克

0.4643-0.9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制品

约3000-5000千卡/千克

0.5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焦炭

约6800千卡/千克

0.9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焦炉煤气

约4000-4300千卡/立方米

0.5714-0.6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发生炉煤气

约1250千卡/立方米

0.17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约4600千卡/立方米

0.6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重油热裂解煤气

约8500千卡/立方米

1.2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焦炭制气

约3900千卡/立方米

0.5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压力气化煤气

约3600千卡/立方米

0.5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水煤气

约2500千卡/立方米

0.3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

约7700-9300千卡/立方米

1.10-1.3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天然气

约12300千卡/千克

1.7572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层气

约7700千卡/立方米

1.1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原油

约10000千卡/千克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汽油

约10300千卡/千克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油

约10300千卡/千克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柴油

约10200千卡/千克

1.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燃料油

约10000千卡/千克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液化石油气

约12000千卡/千克

1.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炼厂干气

约11000千卡/千克

1.5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石脑油

约10500千卡/千克

1.5千克标准煤/千克

润滑油

约9900千卡/千克

1.4143 千克标准煤/千克

石蜡

约9550千卡/千克

1.3648千克标准煤/千克

溶剂油

约10270千卡/千克

1.4672千克标准煤/千克

石油焦

约7640千卡/千克

1.0918千克标准煤/千克

石油沥青

约9310千卡/千克

1.3307千克标准煤/千克

续表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其他石油制品

约9800千卡/千克

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焦油

约8000千卡/千克

1.1429千克标准煤/千克

粗苯

约10000千卡/千克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热力(当量)

0.0341千克标准煤/百万焦耳

电力(当量)

860千卡/千瓦时

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高炉煤气

约900千卡/立方米

0.12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转炉煤气

约1900千卡/立方米

0.27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煤矸石(用于燃料)

约2000千卡/千克

0.2857千克标准煤/千克

城市生活垃圾(用于燃料)

约1900千卡/千克

0.2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余热余压

0.0341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工业废料(用于燃料)

约3000千卡/千克

0.4285千克标准煤/千克

燃料甲醇

约5426千卡/千克

0.7751千克标准煤/千克

生物乙醇

约6500千卡/千克

0.9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生物柴油

约10200千卡/千克

1.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氢气

约142000千焦耳/千克

4.8512千克标准煤/千克

0.436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沼气

约5500—5800千卡/立方米

0.7857-0.82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蔗渣(干)

约3500千卡/千克

0.5000千克标准煤/千克

树皮

约2700千卡/千克

0.3857千克标准煤/千克

玉米棒

约4600千卡/千克

0.6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薪柴(干)

约3000千卡/千克

0.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稻壳

约3200千卡/千克

0.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锯末刨花

约2700千卡/千克

0.3857千克标准煤/千克

注:1.此表平均低位发热量用千卡表示,如需换算成千焦耳,只需乘上4.1816即可。

2.汽油重量和体积换算系数统一取0.725,柴油重量和体积换算系数统一取0.81。

贵州省机关事务局印发《贵州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doc

贵州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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