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局关于贵阳市南明区白沙巷23号等130处房屋资产公开处置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机关事务局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处置透明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等要求,现将我局拟处置的办公用房等不动产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的房屋资产130处,权属建筑面积3.22万平方米,处于租赁状态的房屋54处2.06万平方米,处于闲置状态的房屋76处1.16万平方米,资产原值1.56亿元。
资产详情见附件。
二、处置依据
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处置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
三、处置方式
采取有偿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四、拟处置价格
以贵州海天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价2.24亿元作为底价,最终成交价以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受让成交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书)为准。
五、公示期限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
对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向省机关事务局反映。
联系人:江洋,联系电话:0851-86827957。
附件:贵阳市南明区白沙巷23号等130处房屋资产公开处置公示清单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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