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注《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编者按:《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于10月23日召开以后,贵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先后进行了报道。近日,省人民政府网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为题,对此次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全程实录,相关内容如下:
10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聂雪松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勇同志,公共机构节能处一级调研员李朝阳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主要内容如下:
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聂雪松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2019年9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牵头负责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2020年3月11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7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2020-2022)》,明确省机关事务局牵头开展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并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7月10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部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机关事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向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聂雪松介绍有关情况。陈鹏 摄
聂雪松介绍,节约型机关建设不仅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还是加强机关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具体体现。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载体,在党政机关统筹推进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数据中心等行动,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有示范、有引领、有成效的节约型机关,不仅可以进一步节水、节电、节粮、节油、节纸等,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而且对我省建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成生态优势突出的多彩贵州极具示范引领作用,对促进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聂雪松介绍,《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家《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为主要依据,在总结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节约型机关创建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创建对象、创建目标、任务分工、创建内容、组织方式等,同时印发了《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
一是明确创建对象,细化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均是创建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时根据国家“到2022年底前,力争7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明确到2020年底前,力争4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1年底前,力争6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2年底前,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创建。《方案》明确省机关事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制定总体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具体组织省直机关的创建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划分各批次创建名单,做好工作动员部署。各级党政机关按照实施方案,对照评价标准,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是明确评价标准,强化督促指导。《方案》明确我省创建工作评价验收采取百分制量化计分办法,并印发了《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将对每个创建单位从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分成近40个细项工作进行评价,80分以上为达标单位。强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列入2020-2022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指导。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对下级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抽查单位数量不少于本批次创建数量的10%。每年12月底前,省机关事务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对各地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并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省机关事务局同时在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解读,可前往省机关事务局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局将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抓好《方案》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让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请问一下,我省出台的《方案》跟外省方案相比有什么新的突破和亮点?
谢谢记者朋友的关注。和外省方案相比,我省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突破和亮点:
一是高度重视。我省是全国唯一一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向各地方人民政府印发《方案》的省份,这充分体现了贵州作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决心,也对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切实扛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责任,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二是以信息化方式推进创建工作。我省印发的《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创建单位将自评报告、各项印证材料等通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示范创建”平台报送,各级验收部门在线进行资料审核验收,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地创建工作在线进行资料抽查。我省以信息化方式全流程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不仅是主动践行无纸化办公要求,而且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据测算,该方式可以为全省近6000个创建单位节约用纸约120万张,减少木材消耗12-16吨,水消耗520-640吨,煤耗2吨,减少排放200吨左右的污水和大量废气。消耗纸张的同时还需要油墨、电费和机器维修保养费以及发送纸质文件所需的邮资、路费、通讯费和人力等工作。
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有什么具体要求和创新?
感谢您的关注。《方案》明确节约型机关创建主要包括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四方面内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按照《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总分100分,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占28分,并要求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三个维度全程推进。其中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方面,要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旧物再利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自备茶杯等方式限制使用水性笔、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分类投放方面,要求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和处置方面,要求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如合同由管理部门统一签订,单位需规范收运处置记录;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如合同由管理部门统一签订,需规范收运处置记录;餐厨垃圾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与有资质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或者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同时《评价标准》中开展宣传教育部分,还要求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
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最大的一个创新点是,《评价标准》明确规定,所有党政机关均是实施主体和考核对象,比如对于集中办公的机关单位来说,如果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设置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容器设施,但办公室内部垃圾分类容器仍需由每个单位按标准配置;如果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统一由管理部门和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合同,那么单位仍需规范内部的收运处置记录。
同时,9月底,我局向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印发了《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三个方面,按24个小项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价,计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需要重点抓好落实整改。近日,国家验收组将按照该标准对我省进行考核,我局也将牵头对省直机关、各市(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想请问下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对这项工作有什么要求?谢谢。
节约粮食、反对浪费行为本身既是节约能源的一种方式,也是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评价标准》开展宣传教育部分,明确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得3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部分,明确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旧物再利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得3分。8月16日,我局已向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并在文件中明确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采取针对性、可行性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大力整治铺张浪费现象,认真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努力抓出成效;要加大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力度,将厉行节约、文明就餐、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各级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验收部门要严格根据各创建单位开展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进行部分指标评价相关内容。
9月7日至9月11日,我局及9个市(州)机关事务部门有关人员分别会同省纪委监委、各市(州)纪委监委,组成10个工作组,对省直部门及市县乡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业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进行了暗查暗访,暗访结果于9月30日在贵州新闻联播播出。根据暗访情况,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制止餐饮浪费与持续纠治“四风”结合起来,在带头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节约已渐成习惯。但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还存在餐饮浪费行为,有的单位食堂不严格按需采购食材,造成浪费;针对本次暗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党政机关,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评价标准》直接核减相关分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促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体责任,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地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6月份,我局已经向国管局报送了《贵州省各地区创建对象数量统计表》,确定了我省创建对象。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层面具体介绍工作推进情况:
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一级调研员李朝阳答记者问。陈鹏 摄
一是省直机关创建情况,《方案》印发后,7月23日,我局向省直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提前部署、广泛参与、统筹推进原则将93个单位分成三个创建批次,其中2020年81个单位,2021年8个单位,2022年4个单位,目前各单位已经填写了创建申请表,并提交了创建工作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创建相关工作。
二是各市(州)创建情况,8月31日,我局组织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会,对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负责人开展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会,对创建工作再次进行了调度和部署。目前各地也已经确定2020-2022年各批次具体创建名单,制定了年度计划,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工作,其中贵阳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地还召开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动员部署培训会,尤其贵阳市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长徐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许俊松参加会议并传达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各市直机关、各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县级机关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三是检查验收情况,《方案》要求,每批次的创建单位均要在当年10月底之前在系统提交创建印证资料;各级验收部门于11月底前完成资料在线审核;12月底前,我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对各地区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地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次年3月底前,我局将根据验收情况对上年度达标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并报国管局备案,向社会公布。目前今年批次的创建单位正在前期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的基础上,陆续上传印证资料。我局和各级验收部门将根据《评价标准》严格审核,确保取得创建成效。
如果一个单位在今年建成节约型机关,有什么措施督促其继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谢谢。
虽然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是一个从2020年到2022年开展的阶段性工作,但是该行动只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当中的一小部分。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也就是说,即使一个单位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节能工作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法定义务。
李朝阳答记者问。陈鹏 摄
长期以来,机关自身节能工作一直纳入对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以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目标形式进行考核。我省不少地方政府也在参照执行。同时,为扎实推动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针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促进全省公共机构依法节能,我们正积极对接省司法厅,大力推进《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工作,希望可以通过地方政府规章形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真正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