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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局启动2026年第一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使用凭证核发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使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使用管理,巩固前期使用凭证核发试点工作成效,省机关事务局于2026年5月18日至19日启动2026年第一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使用凭证核发工作。

本批次使用凭证核发工作涉及省社科联等15家省直单位,采取“一对一”召开工作对接会模式逐家推进。会上系统解读了使用凭证核发工作的政策依据、申报要求及操作流程,并就省直有关单位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明确,使用凭证是省级党政机关合法使用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的有效证明,可作为办理办公场所证明、法人登记、集体户籍、大中修项目施工许可等业务的有效依据,同时进一步厘清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核查资产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高质量完成本次使用凭证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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