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6: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均为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7号楼;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947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机关事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要求,不断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采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对应栏目主动公开信息904条,其中发布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77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26条,更新完善领导简历4条;在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506条;在“贵州机关事务”政务微博公布信息480条。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机关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各处室负责人姓名等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其中申请人均属于自然人,申请内容分别是:申请提供“贵州省机关事务2021年工作计划”、申请提供“互联网联系方式”。经认真研究,需要申请人提供信息补正,并严格按《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并说明原因。最后因申请人未按时提供补正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视为主动放弃信息申请。2021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大信息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做到网上信息发布前必须填写《省机关事务局信息公开内容及保密审查表》,切实从信息内容、保密等角度严格审查信息发布,从源头上杜绝敏感信息、负面信息上网,保障信息源头健康。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努力克服机关事务业务信息量较小等实际,坚持以原创首发为主,转发转载为辅的原则,除按时完成每周2篇以上信息更新要求外,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重点,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信息转发安排,推进信息更新保障制度化、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自2020年11月完成升级改版以来,网站用户界面、搜索检索等各项功能得到优化提升,切实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目前,网站各项功能运行正常,整体运行环境安全稳定。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于2021年6月9日召开党组会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专题学习研究,统一谋划部署,强化考核监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二级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持续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及各处室(单位)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二是制定将工作方案。认真对照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于2021年5月27日制定印发《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对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办公室2名同志作为政务公开AB岗,加强与运维公司对接联系,积极做好值班读网,监测不良信息。加强同省大数据局等部门对接联系,确保统筹管理的相关工作经费落到实处,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平稳有序运行。及时选派人员参加全省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推动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机关事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信息保障有待提升。受机构职能影响,机关事务更多的工作是面向省直机关服务保障的“事务性”工作,加之面对社会公众的工作较少等影响,我局除了法定公开的共性信息外,在涉及部门业务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信息量仍然较少,相关处室在信息保障上仍较为困难。二是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差距,在形成衔接有序的完备制度体系方面有待加强。下一步,省机关事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抓落实。持续聚焦机关事务业务重点领域信息,优化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加强处室间工作对接联系,重点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基建房产管理、后勤改革和综合管理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等四方面政务公开信息保障。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力争在机关事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二)聚焦工作体系完善抓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好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内容保障等制度规范,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聚焦工作要点贯彻抓落实。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强化组织保障。持续做好“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内容更新与维护,及时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集中修订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切实抓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推动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