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uizhou.gov.cn/zwgk/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7号楼;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947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采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对应栏目主动公开信息411条,其中发布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307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7条,更新完善领导简历3条;在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230条;在“贵州机关事务”政务微博公布信息63条。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准确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各处室负责人姓名等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其中申请人属于自然人,申请内容是:申请贵州省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行政经费开支情况,各类防控措施花费、各地州市经费开支情况。该信息不在我局职能职责范畴,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申请人,并严格按《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处理告知书》,并说明原因。2020年度,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省机关事务局信息公开内容及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及信息审批领导责任制,并将信息公开及信息保障工作纳入单位二级目标考核内容,推进信息更新保障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于2020年9月中旬申请开通“贵州机关事务”政务微博,并在2020年11月中旬完成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升级改版,切实增强用户界面、搜索检索等服务功能,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内容、网上栏目和信息进行完善、更新,保障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印发《贵州省机关事务局贯彻落实<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切实承担业务工作领域政务公开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严格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明确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职责,明确局办公室2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府信息报送等工作,选派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志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9.98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我局目前虽按要求设立信息公开栏目,但在公开信息发布分类,公开栏目优化设置方面仍不够科学规范。二是重点领域信息保障有待提升。我局机构职能职责除法定公开的共性信息外,在涉及部门业务的重点领域信息保障上仍存在差距。三是政务公开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目前仍缺乏回应关切制度,在形成衔接有序的完备制度体系方面有待加强。
(一)加强网站建设,提升公开水平。以门户网站建设为载体,持续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功能,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持续完善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
(二)聚焦重点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聚焦机关事务业务重点领域信息,优化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重点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基建房产管理、后勤改革和综合管理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等四方面政务公开信息保障。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力争在机关事务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完备体系。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好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完善回应关切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