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6-10 08:43 字体:[]

省财政厅: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21〕3号)要求,省机关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3日对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设立背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导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落后,地区之间、各类公共机构之间存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2015年开始,省财政厅每年从省节能减排经费中划转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至省机关事务局。

2. 项目设立目的。“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省机关事务局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引导省级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专项资金,年度200万元,主要通过直接补助方式用于支持省级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省本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设备的改造或更新,能耗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变、配电系统节能改造、高效照明产品的改造与更换,空调系统节能改造,节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项目,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能源审计,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

3. 项目设立依据。专项资金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管节能〔2015〕579号)和《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预 〔2015〕63号)等有关要求,参考《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61号)和《贵州省节能减排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黔财建〔2014〕328号)有关要求设立。2017年,省财政厅联合省机关事务局印发了《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二)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 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根据《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机关事务局向省直各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管函〔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及其他重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工程配套等”。

省机关事务局组织召开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仔细审阅了省政协办公厅、省煤田地质局等8个单位报来的10个项目资料。评审小组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类型是否属于申报范围、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合理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评审,提出了评审意见,填写了《2020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并签字确认。

省机关事务局局长办公会对7个单位报来的7个项目进行了审议,结合申报项目资料和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申报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及分配方案》,向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黔管函〔2020〕15号),完成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工作。

专项资金由省机关事务局直接拨付给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单位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补助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严禁挪用、挤占、滞留资金等违规行为;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已明确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

资金安排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度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预算(万元)

主管
部门

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省政协办公厅锅炉烟气回收节能改造项目

40.22

/

35

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

省煤田地质局科技中心地下车库及1号楼照明器具更换项目

64.4

/

20


3

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供、排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209

省体育局

32.5


4

省疾控中心节能改造项目

98.2

省卫生健康委

30

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5

贵州省骨科医院配电系统及高效照明产品的改造与更换方案项目

120

省卫生健康委

40

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6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12

省卫生健康委

8.5

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7

省群团集中办公区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

30

省机关事务局

29.2

补助预算30万,采购合同价29.2万

合计


573.82

/

195.2

/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省政协办公厅锅炉烟气回收节能改造完成,项目资金使用35万元,已经执行完毕;省煤田地质局科技中心地下车库及1号楼室内照明器具更换完成完成,项目资金使用20万元,已经执行完毕;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供、排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项目资金使用32.5万元,已经执行完毕;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节能改造完成,项目资金使用30万元,已经执行完毕;贵州骨科医院配电系统及高效照明产品的改造与更换完成,项目资金使用40万元,已经执行完毕;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节能改造完成,项目资金使用8.5万元,已经执行完毕;新群团大楼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完成,补助预算3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29.2万元,已经执行完毕;同时,省机关事务局利用2019年结余资金和2020年资金开展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评估工作,已经执行完毕;此外,为了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省机关事务局结合《贵州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开展了修文县人民法院等11个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审计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项目组织情况及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省机关事务局先后开展了“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工作提示、督促落实、检查、绩效抽样调查等工作。项目落实过程中,省机关事务局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监控,下发通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确保了节能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均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分配的“专项资金”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项目竣工验收后,各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登录“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资金项目申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了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专项资金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成效。在做好节能改造工作的同时,各“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积极推动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参加能效领跑者遴选,加强了本单位节能管理工作。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开展省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鼓励支持省级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组织省级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

2. 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情况

省机关事务局对绩效指标量化了年度指标值(详见附件)。

3. 评价结论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全符合《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全按照《省机关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管函〔2020〕3号)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有两点。一是贯彻财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财务管理程序,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财政部、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办法;

3. 《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及方法

1.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是核实是否根据《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目标要求工作。二是对利用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推进省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审阅相结合,开展绩效评价抽样调查,以填表形式实施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1. 设计思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严格根据《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全按照《通知》要求制定,适当突出节能改造工作,对年度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数量、建成的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数量,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细化、量化,使得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做到细化、量化、可衡量。

    2. 评价体系及标准(详见附表)

(五)绩效评价抽样情况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省机关事务局对省政协办公厅锅炉烟气回收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省政协办公厅锅炉烟气回收节能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方案于2020年10月开工,11月竣工验收,改造设备主要有循环水泵、全自动电气控制系统、换热器等,已于2020年12月投入使用。锅炉排烟温度从220°C降低到120°C,实现了预定节能效益和减排目标,发挥了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全社会节能的积极作用。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1. 项目自评整体结论

(1)评价得分:100分;

(2)评价等级:优秀;

(3)综合评价结论

“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快,资金使用效益较高。省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节能改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节约型机关创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总体目标

2020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开展省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目标2:鼓励支持省级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

目标3:组织省级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

目标1:完成了修文县人民法院等11个省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目标2:完成了省政协办公厅等7个

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

目标3:成功创建2019-2020年批次国

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1个,成功遴选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单位6个。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开展能源审计

>10个

11个

已完成

实施节能改造

>5项

7项

已完成

完成时限

<1年

12个月

按时完成

节能改造、示范创建、能源审计及合同套能源管理项目评估及费用

<200万元

197.62万元

完成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中直管理局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的通知》(国管节能〔2018〕279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支持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及其他重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工程配套等工作,结合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省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示范、带动、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角度出发制定了包括“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改造、开展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在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安排部署。省机关事务局向省直各单位印发了《通知》,对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使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2)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通知》要求,向省机关事务局提出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申请,在“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资金项目申报”平台提交《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包括“预期节能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技术”“设施设备种类和数量”“可行性分析”“技术支持单位的资质”“项目预算明细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度”等内容的《节能减排项目补助申请报告》。

3)专家评审。省机关事务局组织召开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仔细审阅了省政协办公厅、省煤田地质局等8个单位报来的10个项目资料;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类型是否属于申报范围、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项目预算是否合理等方面逐项评审;提出了评审意见,填写了《2020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并签字确认。

4会议审议。结合申报项目资料和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省机关事务局2020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对7家单位报来的7个项目进行审议,并确定了2020年度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及分配方案。

5)分配资金并督促落实。5月20日,省机关事务局向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黔管函〔2020〕15号),向申请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划拨资金。项目落实过程中,省机关事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监控,及时下发了工作通知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建设。

6)工作提示。为提示、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验收、相关情况报送,省机关事务局向各单位发出了《关于请报送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有关资料的工作提示》。

7)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及自评价。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项目竣工后,按要求向省机关事务局报送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登录“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资金项目申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填报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关于报送财政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三)产出情况分析

1. 能源审计产出。引导、支持修文县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实施了能源审计,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

2. 节能改造产出。指导、支持省煤田地质局等7个单位完成了节能改造,推进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3.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创建产出。2020年,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合格率达到40.53%,省直机关创建合格率达到61.29%,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成功创建2019-2020年批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1个,成功遴选国家级  能效领跑者单位6个。

4. 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等产出。新群团大楼集中办公区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采购和安装项目建设完成,实现了集中办公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开展了省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

(四)效益情况分析

2020年,省直各单位能耗总量约1.20万吨标煤(其中电、天然气等按等价法进行折算),同比下降7.69%;能源资源消耗总费用约5933万元,同比下降10.72。

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了25.5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8.53%,人均水耗下降了15.83%,均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强度控制目标,2020年,贵州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节能量化目标已经全面完成。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引领了全社会节能。

附件


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能源审计

>=10家

11

20

20

完成

质量指标

实施节能改造

>=5项

7

10

10

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年

12个月

10

10

完成

成本指标

能源审计及节能改造费用

<=200万元

197.62

10

10

完成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有所降低

2020年,省直各单位能耗总量约1.20万吨标煤(其中电、天然气等按等价法进行折算),同比下降7.69%;能源资源消耗总费用约5933万元,同比下降10.72;

10

10

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节约型机关建设带动全社会节能

有所提升

2020年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合格率达40.68%,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评价合格单位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引领了全社会节能。

10

10

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环境质量

有所提升

2020年,我省人均综合能耗比2019您降低5.5%;人均水消费量比2019年降低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9年降低4.3%,降低能源元消耗,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和水资源消耗,提升了环境质量。

5

5

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设节约型

机关

有所提升

2020年全省和省直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既定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5

5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100%

10

10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