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张万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4 09:41 字体:[]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院校:

省人民政府决定:

张万明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1年。

刘兴德任贵州中医药大学校长;

刘建国任遵义医科大学校长。

潘建春任贵州省教育厅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教育厅督学职务。

朱平正式任贵州省审计厅副厅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

谢俊正式任贵州省审计厅总审计师,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

邓朝勇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胜天挂职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挂职时间1年;

罗永祥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滕红、崔瑾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田维毅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鸣、王子正、余昌胤、蔡善君任遵义医科大学副校长;

余昌胤任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熊世桓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应勇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

文大强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兴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蒙洪敏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

杨洪俊不再担任贵州省林业局巡视员职务。

管立不再担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绍川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包林不再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徐荣不再担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职务;

童兆俞不再担任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职务;

张劲不再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职务;

李鹤群不再担任贵州省统计局副巡视员职务;

解彬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邹亚平不再担任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警察总队)副巡视员职务。

刘兴德、滕红、崔瑾在原贵阳中医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刘建国、李春鸣、王子正、余昌胤、蔡善君在原遵义医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余昌胤在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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