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省机关事务局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3-14 | |||||||
文 号: | 黔管节能〔2023〕1号 | 是否有效: |
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黔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和《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部署安排,深入推进《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一)重点推进能源节约。认真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责任分工方案》有关要求,坚持把能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用能诊断,强化重点用能领域、单位、部位节能管理,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探索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能效提升。
(二)深入推动节水护水。推动落实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年度下降指标。进一步夯实50%以上省属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工作,组织公共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诊断等,提高节水型器具使用率,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推动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节水工作,实现更多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
(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深入贯彻实施《贵州省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通报,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推动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组织开展不少于35%的省直机关食堂,以及各市(州)、部分县(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抽查。利用世界粮食日等开展宣传教育。
二、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引领
(四)强化绿色消费引领。推动《贵州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地见效,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配合开展碳排放核算统计工作。推动绿色采购,促进绿色消费,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
(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以地面停车场和集中办公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累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适度提高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利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推动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碳项目实施。
(六)引入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宣传贯彻《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召开项目观摩会,开展优秀案例推介,持续推进省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地区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协作机制。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三、带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七)提升节约型机关水平。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巩固提升,严格评价通报,实施动态管理,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9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着重提升市级、县级创建质量,配合完成节约型机关国家级创建和“回头看”评价,组织开展2023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巩固提升省级评价验收、通报。组织参加节约型机关创建主题征文活动。
(八)做实生活垃圾分类。认真落实《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国家级、省级示范重点单位建设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示范建设。开展《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对标达标行动,强化志愿推广和宣传引导,推动源头减量和有效分类。加强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
(九)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宣传推广活动。参加全省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抽查《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举办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减塑宣传活动。
(十)传播绿色低碳文化。利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举办业务知识面授培训,组织参加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利用贵州省机关事务云、数正云地方站等平台,依托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一网一号”等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实现全省全年活动参与人次超500000。
四、不断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十一)夯实能耗统计基础。落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培训,提升数据统计质量和效率,做好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汇总、分析、通报。配合做好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监测。推广应用贵州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系统。
(十二)强化节能监督考核。开展《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开展(完成)省直机关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测考核。参与市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中期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评价规范》;编制《卫生医疗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评价规范》。
(十三)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组织遴选首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积极开展2023-2024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对建成单位组织复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遴选,推介、展示更多绿色低碳转型先进成熟适用解决方案,做好成果推广、转化。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有效措施,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上下功夫,勇闯绿色低碳新路,做好基础工作,抓实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2023年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为我省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2月16日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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