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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局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名  称: 省机关事务局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1-2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24日        

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划明确贵州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奠定坚实基础。

    一、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新局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贵州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为统领,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能源资源消费总量。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20965个,能源消费总量80.78万吨标准煤,用水1.50亿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下降22.68%12.79%,均在十三五规划总量控制目标内。

——能源消费结构。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电力消费占比为50.28%,相比201536.88%上升了13.40%;天然气消费占比为16.51%,相比20159.38%上升了7.13%;原煤消费消费总量相比2015年下降了15.20%。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逐步提高,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141.72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7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6.33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5.58%18.53%15.83%,顺利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强度下降目标要求。

2.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管理,推动体制机制建设。省机关事务局单独设立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处(简称公共机构节能处,明确了编制人员。遵义市、毕节市、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为行政单位,并单独设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科;其他市(州)及各县(区)绝大部分也都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机构职能不断得到优化。省直各单位均明确了负责节能工作的处(室)。

——健全制度法规,推动标准化建设。《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立法已经列入2021立法项目(一类)中的拟制定的省政府规章项目;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发布《贵州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了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贵州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指南》20余项政策制度,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考核体系建设。对省直单位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目标考核,并纳入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全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得到提高,对各地区公共机构绿色发展指数开展监测;同时,5个市(州)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市(州)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监督考核力度不断加大。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良好氛围。新建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开通贵州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体宣传,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等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扩大面授、远程培训规模,培训人数达10915人次。

——创新技术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研发推广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综合服务(SaaS)平台,整合能耗统计直报系统,并上线能耗监管”“示范创建”“工作信息报送”“资金项目申报”4个工作系统,实现日常节能业务工作信息化全覆盖。充分利用贵州在全国建设信息化试点项目契机,升级优化SaaS平台并整体接入贵州省机关事务云在贵阳、遵义等地及部分省级公共机构试点推进能耗监测项目,为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省一张网打下了坚实基础。

3.重点工作推动情况

——实施绿色化改造,推广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全省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空调通风系统改造面积分别达52.79万、36.47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417台,改造燃煤锅炉391.24蒸吨,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12台;69栋公共机构建筑被评为一星以上绿色建筑,建筑面积约343.89万平方米。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得到推广,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15个,累计集热面积7550平方米;建设太阳能光伏项目89个,累计装机容量超过2100kWp;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17个,供热制冷面积达34万余平方米;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15台,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1047套。

——狠抓垃圾分类,带头制止餐饮浪费。积极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印发《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试行)》,定期对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初步实现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省直机关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运处置机制。发出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督促指导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制止餐饮浪费,并强化监督考核,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突击暗访。

——强化示范创建,高位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全省共2319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合格率达40.53%118个公共机构建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1个公共机构遴选为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个公共机构评为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十佳示范案例。647个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全省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共24个,引入社会资金约1.32亿元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准确把握贵州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弘扬生态文化,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强化机关、重点推进集中办公区、协调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经济适用,因地制宜。注重公共机构节能的经济性、适用性和实效性,注重分类分级指导,强化定额管理,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多方协同,市场导向。强化沟通协调,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多部门协同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主要目标

1.管理目标。聚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开展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合理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有力推进;继续推进示范创建,强化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2.量化目标。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1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8亿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77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分别下降4%5%6%7%

专栏1  “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指标

基期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80.78

≤101

预期性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1.5

≤1.8

预期性

碳排放量(万吨)

-

≤277

预期性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5.71

5.48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

141.72

134.63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

26.33

24.75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5年下降率为7%

约束性

    二、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开展绿色化改造行动,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打牢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基础

1.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持续推进供暖和制冷系统绿色低碳改造工程,继续推广供暖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提升锅炉运行效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通过优化空调制冷系统,回收制冷余热等方式,大幅提升现有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同时探索共享信息应用方式,提高现有资源利用效率。开展绿色食堂建设,进一步加大节能灶具、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的推广应用。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评级,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实施新建公共机构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制度,探索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工程项目。

2.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削减化石能源消费。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技术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优化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基础设施,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桩数量,同时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专栏2  绿色化改造行动

01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配电、给排水、照明、电梯等系统和设备节能改造,甄选一批适用于我省的建筑围护节能技术、照明系统综合节能技术、供配电系统节能技术、给排水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进行推广。探索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公共机构建筑试点工程项目。积极推广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购环保板材、磷石膏建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02  优化公共机构用能结构

全面推动公共机构采用燃气锅炉代替燃煤锅炉,逐步推动公共机构采用可再生能源,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2025年底前,全省公共机构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探索研究“公共机构+周边商住”的集中供暖模式,结合余热回收、多能互补等方式,以公共机构为主体推动全省高效集中供热体系建立。至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建成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使用示范建设项目50个。

03  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工程

推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工程,特别是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的在用老旧数据中心,对设备布局、制冷架构、外围护结构(密封、遮阳、保温等)、供配电方式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探索研究数据机房的余热利用,逐步推进冷热源的绿色化,加强对新建数据中心在IT设备、机架布局、制冷和散热系统、供配电系统以及清洁能源利用系统等方面的绿色设计指导,充分考虑动力环境系统与IT设备运行状态的精准适配;鼓励数据机房建设自然冷源、自有系统余热回收利用等,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

04 供暖和制冷系统绿色低碳改造工程

实施供暖和制冷系统绿色低碳改造工程,采用高效设备对原有主机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地方,应采用多能互补等形式,利用地热、余热等降低主机能源消耗;辅机系统应采用变频调速等技术,按需供给,降低辅机能耗水平;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公共机构供暖和制冷系统实现智能化控制,合理控制室内温度及主机启停,进一步提升系统能效。

05  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继续推广公共机构食堂节能节水餐饮设施使用,推广使用一级能效燃气灶具、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加强食堂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LED灯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设备;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试点,探索研究公共机构储能应用示范,提升储能技术经济性;大力推广热泵技术,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污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探索实施公共机构多能互补集成系统工程,采用太阳能/地热能供暖制冷系统、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供暖制冷系统、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锅炉等多种可再生能源互补系统。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老旧汽车,公务车更新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推广共享通勤方式。新建或改扩建的集中办公区域应优先配置能耗在线监测与管控系统。

06  合同能源管理

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探索研究区域性集中统一组织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方式,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应用,扩大省直机关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范围。

3.持续开展节水护水行动。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组织公共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诊断等工作,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已建成的建筑未安装节水型器具的,应当逐步更换。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绿化灌溉用水及地坪冲洗水应优先采用雨水或再生水,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省直机关及6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4.全面开展低碳引领行动。开展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统计工作,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全省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实现路径。研究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碳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网络平台,研究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补偿和激励公共机构实施节能低碳改造。通过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多种渠道,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国际交流。

专栏3  低碳引领行动

01  碳排放核算统计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各级公共机构通过采取主动碳披露、碳清单编制以及碳盘查、碳核查等方式,开展碳排放核算统计工作,摸清全省共公共机构碳排放底数,建立我省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

02  低碳引领行动方案

制定全省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测算全省公共机构碳达峰的排放总量,碳达峰时间以及碳中和目标,研究确定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03  碳资产管理

推动公共机构进行碳资产管理,加强公共机构碳能力建设,鼓励公共机构制定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碳管理制度。

04  碳数据管理平台

把握我省公共机构云平台试点建设契机,积极推动创建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综合管理平台,利用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和低碳管理工作,鼓励各地区先行先试。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项目,进一步推进节能减碳工程实施。

    (二)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领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1.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持续推动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区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全省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2.反食品浪费行动。常态化开展文明餐桌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止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动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有关创建活动内容。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3.绿色办公行动。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进一步强化节约能源资源管理,避免能源和办公耗材的浪费。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绿色生活方式倡导行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培养公共机构人员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专栏4  构建公共机构绿色消费体系,引领低碳生活方式

01  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工作提升建立省直机关电子废弃物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统一回收机制,探索分地区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置工作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

02  反食品浪费行动

加强公共机构食堂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推动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相关内容。

03  绿色办公行动

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三)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注重能力体系提升,提高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水平

    1.示范创建行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到2022年底前,力争全省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加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创建遴选力度。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鼓励全省各公共机构开展低碳试点示范行动,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碳资产开发,进行碳足迹认证等试点工作,积极引入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集成技术及管理模式。

    2.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与高校等科研单位开展课题研究,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加速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互联网+公共机构节能模式。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开展重点业务培训。

专栏5  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提升能源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01  示范创建行动

完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目标任务重点推进教科文卫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12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12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树立先进标杆。组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

02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加大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鼓励“云”上宣传。广泛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贵州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标准、知识,传递绿色发展理念,突出节约价值导向,培育绿色文化氛围。扩大培训规模,持续开展面授培训,做到分级分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培训15000人次以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一)制度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推进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行为规范等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完善各类政策制度。推进各市(州)教科文卫体系统建立健全区域行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标准,推动形成层级清晰、领域完整、类型丰富、实用性强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加大标准实施评估力度,提高标准的规范和约束效能。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二)目标管理体系。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各市(州)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快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统计工作,摸清家底,探索开展全省公共机构区域碳资产管理,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试点探索基于《贵州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持续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计量专项检查等,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利用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综合服务(SaaS)平台,扩展应用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数据资源,分析各市(州)、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探索综合服务平台与绿色金融、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绿色运行专业托管及顾问)深入融合。

    四、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利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二)资金保障机制。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探索研究区域性集中统一组织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方式,为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更多路径,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合理配置使用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本级公共机构和下级人民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落实整改措施,在推动省级公共机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地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推进各类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检查机制,强化检查执法力度。


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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