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893811,传真电话:0851-8689381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15楼。邮政编码:550004。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与受理。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省机关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本机关接受当面申请。申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15楼,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51-86893811,传真电话:0851-86893811。联系邮箱:gzsjgswglj@126.com。
1.《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2.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同时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贵州省机关事务局依申请公开说明》中的流程图。
五、费用。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为主。
六、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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