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昌洪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96号“关于减少一次性水性笔使用浪费和污染”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提案建议全部予以采纳,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全省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指的是全部或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节能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我局一直高度关注一次性水性笔使用浪费和污染问题。近几年来,为减少相关浪费和污染,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前谋划,作出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6〕290号)同意,我局在《贵州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我省“十三五”期间要在公共机构“开展绿色办公行动,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并在每年向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省直各单位印发的工作安排中进行明确。
2.强化宣传,示范带动。每年6月第二周(今年因疫情影响根据国家要求调整至6月29日至7月5日),我局均会组织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要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绿色办公等节能宣传活动。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我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我省国家级2017-2018年、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其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明确要“推进节约行为模式,采取减少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办公耗材等一次性用品的措施,得0.5分(满分100分)”。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4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5家;2019-2020年示范创建单位61家,2019-2020年能效领跑者遴选单位7家,相关单位均在减少一次性水性笔使用浪费和污染等方面做出了表率。
3.专项部署,大力推进。收到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有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积极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经前期对接沟通,结合委员建议和我省工作实际,我局主要专门从以下方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做好专项部署安排。在3月份印发的《省机关事务局关于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黔管函〔2020〕11号)明确,“公共机构要从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倡议自备茶杯等方面减少使用水性笔、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二是深入实地开展调研。5月14日至15日,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通过实地、电话沟通方式,到省统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机关事务局机关及下属车保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办公用笔情况调研,并收集了《机关用笔情况调查表》。据调查,省直机关及省属事业单位主要采购水性笔作为办公用笔,均有配套采购笔芯,但采购比例不同。相关工作人员从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正确分类投放水性笔笔套和笔芯垃圾等方面,向单位采购人员宣讲了绿色办公等有关政策要求。三是切实加强监督考核。我局将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启动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到2022年底以前,全省80%以上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贵州省创建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部分明确“通过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自备茶杯,限制使用水性笔、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得3.5分(满分100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将是“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工作,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下一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贵州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局将充分利用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契机,积极组织全省公共机构开展减少一次性水性笔使用浪费和污染问题等绿色办公宣传,联合省有关部门通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评价、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等,积极督促我省党政机关,尤其是省直机关等公共机构进一步减少一次性水性笔使用浪费和污染,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020年6月12日
(附注:可公开)
(联系人:郭欣欣;联系电话:0851-8689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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